随着京津冀及汾渭平原各地秋冬季错峰生产工作的推进,不少陶瓷产区也陆续公布了错峰生产通知。近日,山东、山西、河南、山西多个省市公布了有关政策,陶瓷行业也作为重点行业被明确要求限产、停产。错峰实施时间基本不少于两个月,有的则长达6个月。
10月26日,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东省环保厅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实施2018-2019年度重点行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通知》,主要内容为:
●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山东各市的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钢铁等行业企业将实施错峰生产,错峰生产实施时间最短不可以少于2个月,且必须包含2018年12月、2019年1月份。
●重点范围为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济南等7个通道城市的建材、焦化、铸造等行业企业,建材行业最重要的包含陶瓷、砖瓦、水泥等行业企业。
●因地制宜推进工业公司错峰生产,实行差异化错峰生产。方案规定,陶瓷、砖瓦、玻璃棉等建材企业中,使用天然气、电、电厂热力等清洁能源作为燃料且各类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可不予限产。而对于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造任务的企业,则需全面采取错峰生产措施;属于《产业体系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企业,则将提高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
根据该方案,山东省各市的错峰生产方案需在本市政府网站公告,并于10月29日前报省经信委、环保厅、发改委。临沂、淄博也分别发布了采暖季停产通知。
临沂市政府公布了《临沂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 2018-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提出:
●临沂市水泥企业及除天然气为燃料的砖瓦、陶瓷、玻璃棉、岩棉、石膏板等建材企业,采暖季(11 月 15 日至次年 3 月 15 日)全部实施停产。
●同时将制定建陶等行业清洁燃烧改造方案,确定企业名单及完成时限,全市建陶等行业企业限期完成清洁燃烧改造。
●在2019 年 6 月 30 日前,钢铁、焦化、水泥、铸造、建材等重点行业企业全部达到《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四时段标准限值。
11月1日,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于当天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包括:
●按照差异化错峰生产规格要求,陶瓷(建筑陶瓷、日用陶瓷、卫生陶瓷等有窑炉企业)、耐火(有窑炉企业)、砖瓦等重点行业企业及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等涉VOCs排放工序限产10%以上,以停产生产线数量、燃料消耗量、生产用电量、产品产量等条件之一进行计算;
●扬尘污染减排措施方面,停止所有土石方作业(应急抢险等除外)、露天矿山开采、石材加工等作业环节;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易起扬尘物质停止运输作业;
●在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方面,将在建成区内划定重型柴油车辆禁限行区域,严格执行相关禁限行规定,禁止使用冒黑烟高排放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
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河南省重点行业差异化错峰生产指导意见的通知(报批稿)》和《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将重点对全省钢铁、焦化、铸造、建材、有色、医药(农药)等行业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
方案提到,各地需因地制宜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对符合错峰生产豁免条件的,原则上免于错峰,但同时,该方案也提到,全省陶瓷、砖瓦窑、水泥、岩棉、玻璃棉、矿物棉、石膏板、耐材企业,“原则上实施停产。”
10月26日,河南省郑州市发布《郑州市2018-2019年秋冬季工业公司错峰生产实施方案》,方案涉及建材、钢铁、焦化、铸造、有色、医药(农药)等行业企业,实施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
该方案精确指出,采暖季期间,建材行业将实施停产,最重要的包含陶瓷、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和粉磨工序)、砖瓦窑、岩棉、玻璃棉、矿物棉、石膏板、耐材企业。其中,陶瓷、砖瓦窑、等企业中,以天然气、电为燃料的则限产30%。
10月18日,洛阳发布《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其中,除要求建材等行业企业实行差别化错峰生产外,还提到治理无组织排放、淘汰落后工业窑炉等工作。
文件中提到,洛阳市将深化无组织排放治理,快速推进全市钢铁、建材(水泥、耐材、陶瓷、石灰、砖瓦、搅拌站)、有色、火电等行业和燃煤锅炉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工作,2018 年 10 月底前,尽快完成工艺环节废气及堆场的无组织排放治理,对未按时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的企业,将实施停产整治。
2018 年底前,全面淘汰列入《产业体系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石灰工业土立窑、砖瓦工业轮窑;取缔燃煤热风炉,淘汰有色行业燃煤干燥窑、燃煤反射炉和以煤为燃料的熔铅锅和电铅锅,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
10月15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促进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的通知》,要求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建材、钢铁、焦化、铸造等高排放行业进行错峰生产。
该方案同样强调“避免一刀切”, 使用天然气、电、电厂热力等清洁能源作为燃料或热源的陶瓷企业,且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可不予限产。
此外,该方案还提到工业炉窑污染治理的专项行动,将对工业炉窑做全面排查,将以建材、钢铁、有色、焦化、化工等行业为重点,涉及陶瓷、水泥、玻璃、砖瓦、耐火材料等企业,按照熔炼炉、熔化炉、烧结机(炉)、焙(煅)烧炉、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炼焦炉、煤气发生炉等9类,开展拉网式排查。各地需于2018年10月底前建立详细管理清单,从2018年11月1日起,未列入管理清单中的工业炉窑,一经发现,立即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停产。
10月25日,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办印发《临汾市2018-2019年采暖季工业公司和建筑施工工地差异化错峰生产方案》。方案重点对钢铁(含高炉铸造一体企业)、焦化、火电、铸造、医药化工、建材行业6大行业分类实施差别化管控,实施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2019年3月15日。
10月30日,山西运城市政府发布《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运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其中部分内容涉及建陶企业,包括:
1、实施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加大秋冬季工业公司生产调控力度,每年9月底前,全市要针对建材、钢铁、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制定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差别化管理。
2、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全面完成煤电(含低热值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机组实施停产治理。2018年9月底前,完成1家陶瓷生产企业除尘改造;
3、加快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2018年底前,完成精炼石油产品制造、陶瓷、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加工工业—屠宰及肉类、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淀粉加工5个行业37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
加大陶瓷行业错峰生产力度,错峰企业名单将细化到生产线日,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四川省2018—2019年秋冬季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方案》,方案表示:
日前,天津市出台《2018—2019年采暖季工业公司错峰生产工作方案》和《2018—2019年采暖季重点行业差别化错峰生产绩效评价指导意见》,其中规定,在采暖季(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期间,对建材、钢铁、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实行差别化错峰生产。
10月,宁夏银川印发《银川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其中提到,从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全市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建材行业将实施全面错峰生产,陶瓷、砖瓦、水泥(不含粉磨站)、玻璃棉、岩棉、矿物棉、防水建筑材料、石膏板等建材行业,冬防期全部实施停产。
同时,该文件也提到将实行差别化管理,对行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明显好于同行业别的企业的环保标杆企业,少限产或不予限产;对以天然气、电力、电厂热力为燃料或热源的陶瓷、铸造、砖瓦、玻璃棉、石膏板、防水建筑材料、岩棉、矿物棉等企业,少限产或不予限产;属于《产业体系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要提高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企业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纳入错峰生产方案中,实施停产治理。
10月23日,陕西延安印发《延安市2018年错峰生产实施方案》。方案提到,2018年11月15日-2019年3月15日期间,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等建材行业全部实施停产。(陶城报)
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