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王海(右一)在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12月11日,“打假名人”王海在杭州状告如烟欺诈,并分别向法院和工商部门递交了民事起诉状和举报材料。新华社记者冯源摄
从去年的5月开始,全国的各大城市出现了一种叫做“如烟”的戒烟产品,“健康、安全、无焦油、无一氧化碳”等广告词让很多消费者以为找到了一种戒烟的良药,但真实的情况怎样呢?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日前,北京市民王先生向我们反映,今年年初,王先生花了1180元买了一盒戒烟产品“如烟”。
北京市民王德忠说:“就是肺部整个接受不了它,吸一口呛一口,吸一口呛一口,我说还得试啊,花这么多钱不能用,怎么办,我就吸了两三天,结果肺部胸部这儿特别疼,这里跟扎的一样。”
老王说,吸了如烟后,脸上和身上还出现了很多小红斑,找医生检查发现肺部的纹理明显加深。近期,浙江等地的消费者协会收到的类似投诉已经多达几十例。记者找到了生产经营如烟的赛波特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负责的人介绍说,如烟采用的是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尼古丁替代疗法。做法是,首先从烟草中提取尼古丁,然后采用一种类似“加湿器”的技术,把尼古丁雾化成烟雾,供人吸食。
赛波特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长博士苗楠说:“过去的二十年,尼古丁(替代)疗法已经是一个公理了,这样的产品的科学原理,安全性、有效性已经是人类的共识了。”
那么,如烟采取的真的是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尼古丁替代疗法吗?世界卫生组织烟草制品管制科学咨询委员会的海宁菲尔德教授介绍,尼古丁替代疗法是通过口腔黏膜或者皮肤进入人体的,而抽普通香烟时尼古丁是直接吸入肺部的。因此,尼古丁被吸入的方式是判断是不是尼古丁替代疗法的重要标志。
赛波特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苗楠说:“我们这种提供尼古丁的方式跟香烟提供的方式是一模一样的。”
记者说:“那是不是就可以说明一个问题,人通过这一种方式(把尼古丁)吸入到肺里是没有过大问题。”
赛波特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苗楠说:“绝对没问题的,不是没有太大问题,准确的说,是完全没问题的。”
海宁菲尔德教授:通过肺吸入尼古丁的方式是十分危险的,而且最容易让人上瘾。因为尼古丁在不超过十秒钟的时间里,尼古丁通过动脉血管对人的大脑和心脏,会有比较大的刺激,也会让人持续上瘾。
按照海宁菲尔德教授的说法,通过肺、吸入尼古丁很危险,会导致上瘾,根本起不到戒烟的作用。可是赛波特集团负责人却向我们出示了15份由不同检验测试的机构出示的检测报告,来证明如烟是有效的。记者一一进行了核实,发现其中的14份报告是对产品本身的质量的抽查和检测,而没有涉及到如烟这种产品是不是含有尼古丁。
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电器实验室检测员王静说:“我们只是对它里面的一个频率测试,现在牵扯到它的广告,说的不含这个不含那个,这样的一个东西我们都不测。”
北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童颖说:“我们只做细菌检测,只做细菌学指标,明白吗,就是看它干净不干净,说白了,就是里面有没有细菌,我们做的就是这个检测。”
唯一的一份由中国人民军事医学科学院出具的有关产品的毒性测试,也只能说明,由于除去了焦油和一氧化碳等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和香烟比较,“如烟”对大白鼠的危害要小一些。
中国人民军事医学科学院放射与辐射医学所教授袁守军说:“我们提议不吸香烟,如烟也不能吸。”
在进一步的调查中,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如烟这种产品、在上市一年半的时间里,出售的收益、就高达约十亿元。对于这一类特殊的产品,有关部门的监管、则是处于“真空”的状态。
浙江省杭州市金道律师事务所的张子年律师正在为一些消费者代理状告“如烟”涉嫌虚假宣传的诉讼。他告诉我们,如烟烟弹外包装的卫生许可证冒用了别的产品的卫生许可证。
浙江省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子年说:“据我们核实,这个卫生许可证是核发给另外的皮肤粘膜用品的卫生用品,而不是给如烟的烟弹的产品核发的卫生许可证,从这一点说,我们完全有理由判断,如烟对消费的人构成欺诈。”
辽宁省卫生监督所在给记者出具的回复是这样表述的,“经核查,辽卫消证字(2004)第0007号卫生许可证为沈阳金龙药业有限公司的企业卫生许可证,许可项目:卫生用品(皮肤、粘膜卫生用品)。如烟产品本身和这个卫生许可证之间没有一点关联。
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在国外,戒烟产品和药品一样,需要3到5年时间的临床试验,而且必须列明详细的使用禁忌以及也许会出现的症状。但我国对这类产品的监管还处于盲区。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督专员杨少华说:“国家对于这类似的产品从法律角度,技术这个方面来判定(如烟)是不是属于危险化学品,还没明确的说法,它的使用许可的职能部门是哪个部门都没明确的规定。”